勞動合同被他人代簽,會怎么樣?
勞動合同是企業和勞動者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法律文書。我們都知道勞動合同與其他合同一樣,必須由勞動者本人簽訂才具有法律效力,他人代簽的,理應會被視為無效合同??墒窃趯崉罩?,許多企業為了圖自己方便,都不想和員工本人簽勞動合同,而是由自己的HR為員工代簽。
這么操作到底可不可行?勞動者面對這樣操作的企業有該如何應對呢?
看下面的案例:
小李曾經在某家具公司工作,任財務部出納一職。突然有一天,小李向本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請求仲裁,要求該家具公司支付自己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該家具公司與小李于2015年12月解除勞動關系,并稱小李為自動離職;小李稱勞動合同非本人簽字,該家具公司表明勞動合同雖然不是小李本人所簽,但是代簽一事已經事先征得了小李的同意。不過,該家具公司的說法,沒有證據可以證明。
通過雙方舉證,該仲裁作出裁決,支持小李的仲裁請求,該家具公司應向小李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及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
該家具公司不服該仲裁結果,起訴至法院。法院判決:駁回該家具公司的訴訟請求,并要求其在判決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內支付小李為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差額及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
解析: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钡诎耸l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钡谑鶙l規定:“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并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br />
在本案例中,這個家具公司主張其提交的勞動合同是由小李同意的由其工作人員代簽的,但小李對該家具公司的該項主張并不認可,辯稱對該家具公司工作人員代簽其勞動合同的行為并不知情。而該家具公司除了口頭陳述外,并未提交任何有效的證據證明自己的主張,更沒有向法院提交有效證據證明其工作人員代小李簽訂勞動合同的行為曾經得到過小李的授權或追認。所以應該承擔舉證不能的后果,法院應認定該家具公司工作人員代為小李簽訂的勞動合同屬于無效合同 ,所以應當依法支付小李未簽訂勞動合同雙倍工資差額。
END
若您覺得這篇文章不錯,請點擊“贊”;若想獲取更多好文,請點擊“關注”
這么操作到底可不可行?勞動者面對這樣操作的企業有該如何應對呢?
看下面的案例:
小李曾經在某家具公司工作,任財務部出納一職。突然有一天,小李向本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請求仲裁,要求該家具公司支付自己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該家具公司與小李于2015年12月解除勞動關系,并稱小李為自動離職;小李稱勞動合同非本人簽字,該家具公司表明勞動合同雖然不是小李本人所簽,但是代簽一事已經事先征得了小李的同意。不過,該家具公司的說法,沒有證據可以證明。
通過雙方舉證,該仲裁作出裁決,支持小李的仲裁請求,該家具公司應向小李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及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
該家具公司不服該仲裁結果,起訴至法院。法院判決:駁回該家具公司的訴訟請求,并要求其在判決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內支付小李為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差額及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
解析: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钡诎耸l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钡谑鶙l規定:“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并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br />
在本案例中,這個家具公司主張其提交的勞動合同是由小李同意的由其工作人員代簽的,但小李對該家具公司的該項主張并不認可,辯稱對該家具公司工作人員代簽其勞動合同的行為并不知情。而該家具公司除了口頭陳述外,并未提交任何有效的證據證明自己的主張,更沒有向法院提交有效證據證明其工作人員代小李簽訂勞動合同的行為曾經得到過小李的授權或追認。所以應該承擔舉證不能的后果,法院應認定該家具公司工作人員代為小李簽訂的勞動合同屬于無效合同 ,所以應當依法支付小李未簽訂勞動合同雙倍工資差額。
END
若您覺得這篇文章不錯,請點擊“贊”;若想獲取更多好文,請點擊“關注”